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下,大学生创业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农业技术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将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旨在通过系统的创业培训,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为确保培训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丰富创业培训经验和优质教学资源的承训机构,共同推动我院创业教育工作的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业云南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创造财富、促进就业、引领创新作用,全面落实《“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云人社函〔2024〕184号)精神,按照“创业云南”的工作部署,坚持创业带动就业,面向大学生开展高质量、有针对性的创新创业培训,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确保2025年度学院创业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保证培训合格率(取得相应证书)98%以上,学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为开展实际创业活动的学生100%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在2025年11月30日前,按质按量完成该培训任务
大学生SYB培训、大学生网络创业培训。
项目一:SYB创业培训90人,网络创业培训90人,技能培训50人,培训补贴不超过:373000元。
项目二:SYB创业培训150人、网络创业培训90人,培训补贴不超过:315000元。
最高费用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具体培训资金根据实施培训工种情况结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 2023-2025 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要求进行结算。
培训对象:S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对象为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技能培训对象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
1.专业性:承训机构应具备深厚的创业教育背景,拥有由行业专家、成功创业者、资深讲师等组成的多元化导师团队,能够为学生提供全面、深入的创业指导。
2.实效性:培训内容应紧密贴合当前创业趋势和学生实际需求,注重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确保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快速适应市场变化。
3.创新性:鼓励承训机构在培训方法、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采用理论实践相融合的教学方式,提升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4.信誉度:承训机构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培训业绩,无违法违规记录,能够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学习环境。
(一)相关资质
1.民办培训学校需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需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相关有效证件。暂不邀请省外职业培训机构,暂不邀请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培训机构。
2.培训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4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企业自己编制的财务报表(须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公章)。
3.培训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参加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培训机构在2021年—2024年参与过昆明市及其下辖区人社、就业等部门的职业培训、创业培训服务项目采购。
(二)培训规范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培训,并在校内提供免费培训场地。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向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培训,足量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相关教具。每班课时数和参训人数严格符合五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
2.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应接受、配合学校和各级部门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培训课时缩水、学生到课率较低的,予以整改或停课,并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3.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质量反馈机制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机制,按班次建立培训台账,向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相关的资料台账要及时送交五华区有关部门及学校招生就业处留存,做好培训学生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一)有意向参与遴选的相关机构,请于2025年4月11日14: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密封完整且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工作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71-68875345。
(二)4月18日前,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合作机构进行评价排序,并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网站(网址https://zs.ynavc.com/)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排序第一、二名为正式邀请的合作培训机构,第三名为第一后补机构,接受邀请的合作单位与招生就业处签订培训合作协议,作为双方持续开展培训合作的有效支撑,排序第一名承接任务项目一,第二名承接任务项目二,若以上机构放弃培训项目按照排名顺接相应任务。
(一)遴选承训机构
招生就业处负责通过遴选的方式确定承训机构。遴选时要注意重点考察机构资质、师资力量、教学及实训教具配备情况、承训机构过往培训成效、诚信记录等。
(二)签订合作协议
招生就业处按照五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要求,与承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三)组织开展培训
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各二级学院选拔培训学员,按30人/班次编班;负责协调培训场地。承训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按质按量开展培训。承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向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培训,足量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相关教具。
(四)痕迹材料管理
承训机构负责完成培训前期准备、培训过程、考证结业等环节的痕迹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招生就业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承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质量反馈机制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机制,按班次建立培训台账,向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相关的资料台账要及时送交五华区有关部门及学校招生就业处留存,做好培训学生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一)定期巡查
学院将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承训机构的培训场地、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学员出勤率等进行实地巡查,确保培训环境安全、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员参与度高。
(二)进度跟踪
监督小组将要求承训机构定期提交培训进度报告,包括已完成的教学内容、学员的学习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以便学院及时了解培训动态,确保培训按计划顺利进行。
(三)学员反馈
学院将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定期收集学员对培训内容、教学方法、讲师水平等方面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给承训机构,督促其进行整改。
(四)综合评价
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承训机构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后续合作的重要参考。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5年4月7日
附件:1、《云南农业职业学员2025年大学生创业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合作遴选报名表》